中俄两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已获批准

该协定的实施将确保法律环境的长期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保护中俄投资者的权利和利益,并促进俄罗斯联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投资及贸易经济合作的活跃发展
签署文件

国家杜马批准了俄罗斯联邦政府与中国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

该文件于2025年5月8日在莫斯科签署。

该协定规定,俄罗斯和中国投资者应享有公平、平等的投资待遇,禁止采取歧视性措施,并创造不低于本国投资者或第三国投资者所享有的优惠条件。该文件还规范了主管机关审议投资许可申请的相关事宜。

"我们是在非常艰难的时期批准该协定的。我国面临3万多项制裁,旨在阻碍我国发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与合作伙伴——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投资促进和相互保护协定。这表明,我们的关系水平如此之高,外部挑战只会让我们更加团结。我们以友谊、互惠、不干涉主权国家事务和不采取双重标准的原则为基础建立关系,”国家杜马主席维亚切斯拉夫·沃洛金在讨论该文件时指出。